杨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8-05
制度主要规定了司法机关应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内容。司法机关在该有效期限内不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实施追诉的,将失去追诉的权力。追诉时效关乎人的自由甚至生命,所以其在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那么,虐待罪的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律师解答:因为虐待罪是继续犯,所以虐待罪的追诉时效应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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