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 严选律师
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8-05
答:之所以规定一般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方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的侮辱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诉讼,采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决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告诉才处理”,并不是说不告诉不构成犯罪,而是说不告诉对这种犯罪就不提起诉讼。
关于侮辱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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