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答:
(1)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且不以造成身体损害为条件;后者表现为杀害行为。
(3)主体不同:前者是司法工作人 员;后者是一般主体。
(4)主观内容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没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但是,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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