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是会被法律制裁的。那么不构成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第330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诸如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等几种情形之一;主观方面须为过失;具有引起甲类传染病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的原因引起的饮用水不合格,并不是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而造成的;或者虽然拒绝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措施,但是却没有引起引起甲类传染病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般不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具备上述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主观心态为故意或者间接故意的话,虽然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造成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却有可能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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