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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3 23:23:24

行为人将他人关押、禁闭、拘禁在一定的场所,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例如超市、餐厅等场所管理人员因他人未付款等行为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客体: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客观方面: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利。

(3)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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