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需要行为人有诈骗的故意,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一般构成犯罪。那么,使用POS机非法套现行为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的,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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