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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定的“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

发布时间:2021-10-01 14:56:03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它是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犯罪,而且还是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那么如何理解这里说到的“行驶中”呢?

律师解答:

妨害安全驾驶罪中规定的“行驶中”,特指正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

如果行为发生之时公共交通工具处于非行驶状态,则不能构成本罪。

这里的“行驶中”并不严格要求公共交通工具一直处于行驶状态,即使公共交通工具在行驶过程中曾有过短暂地停留,也可以解释为“行驶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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