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至2018年年底,戚某某先后招聘陈某某等39名工人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某地从事木工施工。工程全部完工后,戚某某以工程尚未完成为由,拖欠工人工资约200余万元。2018年12月、2019年1月,接到多名工人投诉后,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向戚某某发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戚某某拒绝签收和支付。2019年1月,赤坎区检察院在主动走访社保局时发现该案线索,经核实案情,于1月14日建议社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次日,社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有关材料抄送检察机关。2019年2月,赤坎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戚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督促戚某某支付了大部分欠薪,与39名被害人达成和解。2019年5月,赤坎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戚某某依法提起并提出从轻量刑建议。同年7月,赤坎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戚某某七个月,并处五千元。
【检察履职情况】
1.落实衔接机制主动走访发现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湛江市赤坎区“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纪要》中确立了相关单位案件协助、监督配合工作机制。赤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不定期主动走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座谈中发现本案线索。之后检察官通过查阅案卷、与社保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详细核查了本案涉案数额。赤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之后立即向社保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办案团队讨论分析案情,研究帮助工人讨薪的方案。
2.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加强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立案后,赤坎区检察院介入侦查,并根据与社保部门、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情况,分析研判本案难点,在批准逮捕的同时制作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劳务用工合同、工资薪酬表等证据,扎实认定涉案金额。
工人交谅解书。
3.善用释法说理,化解社会风险。经侦查核实后,本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被害人39名。鉴于被害人数量较多、情绪较大,赤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从批准逮捕后即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对及其家属阐释法律规定,帮助其认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告知其及时支付拖欠工资可以在量刑时从轻处罚;另一方面,耐心说服稳定被害人情绪。截止起诉前,督促犯罪嫌疑人戚某某支付拖欠工资约178万余元,取得了39名被害人的谅解,余25万元工资欠款未偿付。赤坎区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向法院提出了六个月到一年的幅度刑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判处七个月。
【典型意义】
依法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通过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恶意欠薪、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同时,耐心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起诉前支付绝大部分欠薪,促成和解,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权益保护。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实现了息诉罢访,最大程度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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