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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前法官会怎样做?

发布时间:2021-10-13 21:33:28

律师解答:

缓刑的判决做出以前,法院会联系被告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也就是社区矫正中心,询问该司法所是否愿意接纳被告人,并安排被告人在其所在地服刑,监督管理该被告人。

这里就需要注意了,如果你平时一贯社会表现良好,司法所一般都会同意接收。但是如果你平时的社会表现就劣迹斑斑,惹是生非,给当地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这个司法所就很有可能不会同意你在那里接受社区矫正,因为他们也害怕你缓刑期间再闹出了别的乱子。而司法所的意见则可能或轻或重的影响到被告人是否能被判处缓刑?

如果司法所不同意接收,很有可能法院这边就不会给被告人缓刑的判决,而是给了实刑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3月1日施行 司发通〔2012〕12号)

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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