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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儿童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1-10-20 13:01:01

律师解答:

行为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幼女是否愿意,行为人均构成强奸罪,需从重处罚。而如果行为人没有与儿童发生性关系,只是为达到某种性欲而对儿童实行猥亵行为,则构成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内容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性侵儿童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对此类案件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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