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实施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冒充警察身份进行诈骗,也有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那么以赈灾名义诈骗五千元的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要酌情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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