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颜曦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1-07
利用影响力
律师解答: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共犯最大的区别就是主观上是否有共谋的意思表示,即犯意联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五条 【
二人以上共同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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