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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会坐牢吗

发布时间:2022-02-07 17:40:08

律师解答:经济犯罪“还钱”在法律上叫做退赃,退赃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不影响经济犯罪的构成,也不影响已经犯罪既遂的事实。但退赃的一般会从轻处罚,如果已构成犯罪,不判刑,有可能是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或者定罪免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及第177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七条【不起诉的情形及处理】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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