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1.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持有效的《拘留证》,并应向被拘留人出示。
-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新《》第83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并送达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新《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