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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看守所疫情会见规定

发布时间:2022-03-24 16:54:11 来源:看守所导航

海南省看守所
东方市看守所:暂停律师会见工作。
一、省内各看守所会见情况介绍
海南省内共有22个看守所(不含三沙市),各看守所会见均需预约,以网上预约为主,个别看守所未开通网上预约渠道(正在逐步建立),需现场预约。可网上预约的看守所原则上不现场预约。

(一)网上预约的看守所会见指引
微信搜索小程序“海南警民通”或扫码
打开小程序后选择监管业务,点击律师预约会见后按步骤填写预约信息。预约完成后按预约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地点办理会见手续。
(二)现场预约的看守所会见指引
备齐会见材料,在会见时间段前往办理预约会见手续即可。
(三)无预约会见
如属着急会见案件且网上预约名额已满,可提早前往看守所,说明情况后监管机关会在优先保障网上预约的前提下,适当安排未预约律师的会见。
(四)会见时间
上午8:30-11:30或下午14:00-17:30;如网上预约,则以预约时间为准。
二、办理会见手续所需材料
1.律师执业证书;
2. 律所会见函或介绍信;
3.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家属委托建议备齐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4.涉黑报批(涉黑案需提供);
受疫情影响,现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活动轨迹证明、健康证明、承诺书、自备口罩手套鞋套。
(见附件)
三、海南省内各看守所信息表


附件:
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2.活动轨迹证明
3.健康证明
4.承诺书

附件1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琼 律 刑 字【 】第 号

看守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你处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件2
活动轨迹证明
看守所:
我单位 同志,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身份证号码: ,于 月 日到你所对在押人员 进行会见。经了解核实,该同志过去 天一直居住在海南省内,未出省,身体状况良好,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未接触过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符合疫情期间的会见工作要求。特此证明,并并予以健康担保。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件3

健 康 证 明

看守所:
律师系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现承办 一案。根据该律师本人的承诺,经我所核实,该律师近日无发烧、乏力、干咳、流涕、腹泻等症状,身体状况良好。
本证明仅作为该律师承办 一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使用,当次有效。
特此证明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1.授权委托书一份;
2.联系方式:
(注:本介绍信用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向看守所、羁押场所提交)

附件4

承诺书
看守所:

我是 律师事务所的 律师,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本人 月 日至今20日内没有湖北旅行居住历史;不存在自行隔离或已解除隔离期的现象;没有接触过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者和疑似者;无发热、乏力、干咳、流涕、腹泻等症状,身体状况良好。
本人郑重承诺:如果信息内容有误或者缺失,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保证遵守防疫管控的各项规定,配合并听从各项措施和要求。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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