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所以,涉嫌介绍贿赂可能被判无罪吗?
律师解答:
涉嫌犯罪只是表明可能构成犯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而认定犯罪不仅需要满足构成要件符合性,还需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若不满足(例如数额不达标,未达2万元;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等等),可能会被判处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介绍贿赂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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