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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罪与非罪的界限?

发布时间:2011-07-13

答:依本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本罪。另外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未超过五万元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给予行政处理。过失行为也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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