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内,以其名义制作的用以指示工作、处理问题或者联系事务的各种书面文件,如决定、命令、决议、指示、通知、报告、信函、电文等;“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主要包括证件、证书;“印章”,是指刻有国家机关组织名称的公章或者某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那么买卖公文证印章能判几年呢?
律师解答:
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多次或者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重要的公文、证件、印章的;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动机、目的十分恶劣,如出于打击报复或者诬陷他人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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