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签名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伪造、变造处罚凭证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可获得或者等不同级别的刑罚。
【律师解答】
假冒签名的行为指的是未经有关当事人授权擅自仿照他人签字或盖章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此类行为违反了要求民众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损害了他人合法权利, 显然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力。因此,在司法程序中被认定为一种伪造、变造处罚凭证罪,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予以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传递、使用公文、证件、印章罪”,犯罪分子将受到处罚,不同情节赋予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如何量刑,将跟据犯罪事实、情节严重性、损失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