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有家属或亲属涉及刑事犯罪,不影响其它家庭成员参加选举。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立法机关进行风险评估并认为其可能会构成其他形式的不良影响时,可能会被限制相关权利。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是否有犯罪家属并不影响自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立法机关对于某一位议员候选人进行风险评估后认为其可能会因看押犯罪家属而引起安全问题或者社会恶劣影响的时候,就有可能采取相应措施以限制其权利范围,包括暂停其选举资格等。虽然家属或亲属的行为不应该对自身的政治权利产生直接影响,但是当公众对他们持有负面看法,并质疑他们是否可信时,他们在选举中的胜算会因而变得更加微弱。因此,犯罪家属是否具有参政权范畴,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四条 【选举权】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本法规定的不得被选举或者取消选举资格的人员外,其他公民均有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