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15号
一、案情简介
R某经营资源回收公司。在2023年7月初连续两晚上在凌晨时间收取了废电线电缆,当事人最终涉嫌掩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并且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在正式达成委托协议后介入案件,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过程中,辩护人前往检察院调阅全部卷宗材料,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提出R某其中的一个犯罪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让家属与其他犯罪事实的受害方联系,尽量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并取得受害方的谅解。最终检察院对存疑的部分以证据不足对R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为R某提起羁押性审查,将R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在审判阶段,提前与法官沟通,提前将案件的疑点以及退赔情况与法官沟通。最终,主审法官接纳了辩护人的意见,R某获得的判决。
三、辩护思路
本案R某的部分犯罪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通过会见当事人,并调阅全部卷宗材料,综合分析案卷材料,找出疑点并积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同时证据充分的事实部分,让家属尽量与受害方协商退赔事宜。案件到了审判阶段,尽早与承办人沟通案件情况以及反馈与受害人的沟通所遇到的情况,争取提前退赔等。
四、办案结果
经过前期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以及及时对案件进行阅卷,辩护人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提出案件存疑的事实部分,且当事人家属取得部分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最终获得缓刑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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