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畏暴妇女罪在中国中是一种性侵犯罪,最高可处。判决应考虑受害人年龄、身体伤害等情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
【律师解答】
强制畏暴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实施其他性行为,造成其心理上的恐惧和身体上的伤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强制畏暴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包括两个要件一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实施其他性行为;二是造成妇女心理上的恐惧和身体上的伤害。针对不同情节,刑法对强制畏暴妇女罪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大伤残或者有特别严重的后果,将按照处理,最高可判处死刑;如果情节较轻,将依据具体情况,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