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买卖指不法分子通过向网吧网管低价收购、以办理贷款为借口忽悠骗取等方式获取证件。之后,不法分子通过社交网络等平台发布出售证件信息。
【法律分析】
实行实名制以后,网络上身份证买卖的链条变得很长,且越来越复杂,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黑市需求,如何预防身份证背后的“黑色江湖”亦是棘手的难题。被盗用的身份证有的是遗失后被集中回收,有的是直接买卖身份证,也有租用大学生身份证等 。身份证买卖、身份证信息盗用频发的根源在于身份证立法上的瑕疵,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将个人身份证信息视作隐私,没有规定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承担核实人证是否合一的责任。凡是出现身份证假冒、滥用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追究办理业务单位的责任,除非已经尽到相应的比对义务,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身份证盗用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