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所有案件都可以二十年后不再追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就是说,经过二十年以后,仍然需要对情节特别恶劣,罪恶重大,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可以不受期限的限制。
【法律解析】
二十年前犯的法,二十年后还是可能被追究的。 二十年前犯的法,二十年后是否还会被追究,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根据规定,法定最高刑为、的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七条【犯罪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