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探视权属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配合原告行使探视权利的,可给予或拘留处罚。拘留处罚在十五日以下,这是比较轻微的处罚。如果既不履行探视权,又有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要给予一定期限的刑事拘留甚至是判刑。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解析】
不履行探视权拘留15天以下,因为不履行探视权的话,是属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所以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况之下,是需要配合原告行使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