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通奸,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存在一方存在认识错误,或者是在一方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所以不构成犯罪。因为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对性行为存在清醒的认识,只是对于将来能够得到婚姻还是什么存在一种不确定性,而感情本身也不是法律所能完全调整,故当然不存在骗。对先强奸后通奸行为的处理。
【法律解析】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中国目前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属于犯罪(罪刑法定),通奸属于违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的。但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两厢情愿的通奸是犯罪行为。应该说通奸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只要男女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重婚,那是不构成犯罪的,应该说通奸是一种违背夫妻义务的行为受道德遣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强奸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