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11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触犯我国分则第三章项下的罪名,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根据所销售产品的类型不同,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皆可成立。除主刑外,此类犯罪的量刑多附加刑或。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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