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娟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9-21
占用应急车道属于违反道理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扣六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应急车道是与右侧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
【法律分析】
违规占道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扣3分。根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扣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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