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量刑标准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一、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论处。二、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或者帮助其获得从宽处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包庇罪定罪处罚:
(一)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
(二)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三)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
(四)其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其他详细规定可查阅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