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两罪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有有区别: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则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前者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的,而后者则是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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