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卓妍 严选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中刑网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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