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严选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11-08-26
四川网:根据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634.html
【五年以上量刑格】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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