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人员被拘留期间,其财产应当由其指定的代理人或者家属代为管理和保管。拘留期间结束后,经审查无误后,应当将财产移交给本人或者其家属接管。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规定,在刑事人员被拘留期间,其财产应当由其指定的代理人或者家属代为管理和保管。对于没有指定代理人或家属的,由公安机关代为管理,但也可以由被拘留人同意委托第三方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做好财产清单及转交手续,以确保财产无损失、错乱或遗失。同时,刑事人员在拘留期间有权提取必要的生活费用,而在接受法律审查过程中,其财产应当受到保护,不得被查封、扣押或减少,更不能被没收等。当拘留期限届满并填写移交手续后,其财产应当移交给本人或者其家属接管。对于无人认领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