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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中劳动报酬范围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1-08-26

  四川刑事律师网:在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进行认定时,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劳动报酬”的范围。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缴纳保险的经济赔偿金等,是否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2009年修订的劳动法共五条提到了“劳动报酬”,其中两条将保险和福利待遇规定在劳动报酬范围之外,其他三条则笼统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利,并没有明确的范围界定。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报酬的界定也不是很明晰。 

  从经济学上来讲,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因此劳动报酬的范围不仅仅包括工资报酬,而且包含劳动者从事社会劳动,用人者为劳动者付出的全部劳动所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对价,对于数额的确定,应当以相关的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为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因从事劳动而带来的体现为后期补偿性质的一部分对价。尽管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将该部分划分在“劳动报酬”的范围之外,但笔者认为,刑法中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劳动报酬”有联系也有区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的一部分,因而该部分也应当属于刑法中“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如拖欠、克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达到了法定的数额,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虽然该待遇与劳动者从事社会劳动有关,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应当取得的对价的一部分。但是一方面,劳动者的保险福利待遇与相关社会政策的关联性更为密切,与劳动对价相比,更倾向于是保障性社会政策的产物,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区规定的内容差异较大,与劳动报酬并没有必然的等价性,将社会保险等福利计算为劳动报酬并以此作为定罪标准,容易导致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本罪的入罪范围过于频繁的变化,影响刑罚的稳定性和均衡性;另一方面,保险福利待遇是要求用人者为了劳动者的利益向国家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与个人的利益虽然相关,但并不是直接的个人财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恶意欠薪犯罪归属于财产犯罪,因此将保险待遇计算在劳动报酬中有不恰当之处。 

  对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尽管该款项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有关,但是其并非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对价的体现,而是国家劳动法律为了建立良好的劳动管理秩序,而给予用人者附加的一项惩罚性措施。即使在司法实践中,该款项属于民事劳动争议案件给付的赔偿范围之内,但由于本质上并不属于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对价的范畴,因此,笔者认为不应计算到劳动报酬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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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经济学上来讲,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因此劳动报酬的范围不仅仅包括工资报酬,而且包含劳动者从事社会劳动,用人者为劳动者付出的全部劳动所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对价,对于数额的确定,应当以相关的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为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因从事劳动而带来的体现为后期补偿性质的一部分对价。尽管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将该部分划分在“劳动报酬”的范围之外,但笔者认为,刑法中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劳动报酬”有联系也有区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的一部分,因而该部分也应当属于刑法中“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如拖欠、克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达到了法定的数额,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虽然该待遇与劳动者从事社会劳动有关,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应当取得的对价的一部分。但是一方面,劳动者的保险福利待遇与相关社会政策的关联性更为密切,与劳动对价相比,更倾向于是保障性社会政策的产物,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区规定的内容差异较大,与劳动报酬并没有必然的等价性,将社会保险等福利计算为劳动报酬并以此作为定罪标准,容易导致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本罪的入罪范围过于频繁的变化,影响刑罚的稳定性和均衡性;另一方面,保险福利待遇是要求用人者为了劳动者的利益向国家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与个人的利益虽然相关,但并不是直接的个人财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恶意欠薪犯罪归属于财产犯罪,因此将保险待遇计算在劳动报酬中有不恰当之处。 

  对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尽管该款项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有关,但是其并非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对价的体现,而是国家劳动法律为了建立良好的劳动管理秩序,而给予用人者附加的一项惩罚性措施。即使在司法实践中,该款项属于民事劳动争议案件给付的赔偿范围之内,但由于本质上并不属于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对价的范畴,因此,笔者认为不应计算到劳动报酬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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