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改制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能否成为职务犯罪的对象?

发布时间:2011-08-26

    四川刑事律师网: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改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原来国有企业的债权,企图等企业改制完成后再私自将原国有企业的债权接收到自己所掌管的改制企业,从中谋取私利;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改制过程中,私自虚报企业的债务,以便在改制后谋取非法利益。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企业的债权债务处于“债”的状态,处于远期不确定状态,嫌疑人不能获得实际利益,因此,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不应成为职务犯罪的对象。笔者认为,上述隐瞒债权、虚报债务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利用职权,谋取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和非法利益,其与谋取侵吞国有资产无异。因此,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完全可以成为职务犯罪的对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改制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能否成为职务犯罪的对象?

发布时间:2011-08-26

    四川刑事律师网: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改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原来国有企业的债权,企图等企业改制完成后再私自将原国有企业的债权接收到自己所掌管的改制企业,从中谋取私利;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改制过程中,私自虚报企业的债务,以便在改制后谋取非法利益。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企业的债权债务处于“债”的状态,处于远期不确定状态,嫌疑人不能获得实际利益,因此,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不应成为职务犯罪的对象。笔者认为,上述隐瞒债权、虚报债务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利用职权,谋取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和非法利益,其与谋取侵吞国有资产无异。因此,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完全可以成为职务犯罪的对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