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什么是自首?

发布时间:2011-08-24

四川刑事律师网: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审判实践中认为,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主动交代罪行,并接受国家审判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投案。自动投案的时间有早有晚,有的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之前,或者在犯罪事实虽被发觉,但还不知犯罪分子是谁以前投案的;有的是在犯罪人和犯罪事实都已彼发觉以后,甚至是在被通缉、被迫捕期内自动投案的,尽管其投案时间不同,情节各异,一般均认为是自动投案。如果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防止犯罪危害后果的扩大等原因,一时不能亲往而委托亲友代为投案的,或者经其家长、老师、单位领导规劝并带其去投案的,也属于自动投案。那些在群众、民兵,公安人员包围堵截下,被迫当场投案的,不能认为是自首。

投案后如实彻底交代罪行的,是自首,投案后交代了主要的或基本的犯罪事实但有部分情节没有交代或者交代不实的,也应以自首对待。但是投案后对主要罪行作假交代,以掩盖真相和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不能认为是自首。

犯罪分子在自动投案、交代罪行后,如果有逃避接受公、检、法机关的侦查、预审和审判的行为,就不应当以自首对待。
犯罪分子因犯某一罪行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或者在服刑期内,又主动交代未被发觉的其他罪行,并自动坦白悔罪的,基本上符合自首的条件,应当按自首对待。

亲办案例:http://www.scxsls.com/Caselist_144.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什么是自首?

发布时间:2011-08-24

四川刑事律师网: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审判实践中认为,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主动交代罪行,并接受国家审判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投案。自动投案的时间有早有晚,有的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之前,或者在犯罪事实虽被发觉,但还不知犯罪分子是谁以前投案的;有的是在犯罪人和犯罪事实都已彼发觉以后,甚至是在被通缉、被迫捕期内自动投案的,尽管其投案时间不同,情节各异,一般均认为是自动投案。如果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防止犯罪危害后果的扩大等原因,一时不能亲往而委托亲友代为投案的,或者经其家长、老师、单位领导规劝并带其去投案的,也属于自动投案。那些在群众、民兵,公安人员包围堵截下,被迫当场投案的,不能认为是自首。

投案后如实彻底交代罪行的,是自首,投案后交代了主要的或基本的犯罪事实但有部分情节没有交代或者交代不实的,也应以自首对待。但是投案后对主要罪行作假交代,以掩盖真相和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不能认为是自首。

犯罪分子在自动投案、交代罪行后,如果有逃避接受公、检、法机关的侦查、预审和审判的行为,就不应当以自首对待。
犯罪分子因犯某一罪行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或者在服刑期内,又主动交代未被发觉的其他罪行,并自动坦白悔罪的,基本上符合自首的条件,应当按自首对待。

亲办案例:http://www.scxsls.com/Caselist_144.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