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鸿 严选律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2012-08-29
庭立方答:在有明确的关押范围的情况下,以逃离关押场所的范围为犯罪既遂的标志。在没有明确的关押范围的情况下,如在押解途中,或者押解罪犯劳动、执行某项任务的外出或者返回途中,则以实际摆脱押解、监管人员的实际控制为犯罪既遂的标志,如果未能摆脱控制,如在脱逃的当场被抓获的,或者在脱逃过程中被紧追不舍并被抓获的,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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