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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13-05-03

 

重大立功 从轻处罚
附录3:刑事审判参考案例
刘群、李国才抢劫、诈骗案
裁判摘要:如果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不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般也要考虑予以从轻处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虽然《 刑法》 条文没有明确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但如果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般也要考虑予以从轻处罚,这样解释是符合立法解释和法律逻辑的。对于立功特别是重大立功予以刑法上的积极评价,并在对行为人裁量刑罚时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事由充分予以考虑,适当从宽处理,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本案被告人刘群揭发宋全成拐卖妇女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宋全成被判处无期徒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构成重大立功表现。在裁量刑罚时,对其所犯诈骗罪,因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对其所犯抢劫罪,由于抢劫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虽然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以不予减轻处罚,但在量刑上还是要体现政策,适当予以从轻考虑。
从制度设置的目的来看,死缓实质上就是从少杀、慎杀的原则出发,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除必须判处死刑且必须立即执行的以外,再给其留一线生机,促其改恶从善,成为新人。因此,适用死缓不以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为条件。只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判处死刑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就可以适用死缓。例如,对于由于婚姻、家庭、民间纠纷以及被害人一方严重过错引发的伤害致死致残案件,适用死刑就应当从严把握,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如果认为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可不予从轻、减轻处罚,仍然应当依法判处其死刑的,在决定是否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这些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因为,自首、立功特别是重大立功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犯罪分子有悔罪之意,愿意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或者以实际行动补偿自己对社会的侵害,其人身危险性也有所减小,通过刑罚改造后复归社会的可能性增大。在对其不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会降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社会感召力,而且也不能取得犯罪分子亲属和社会公众的同情。因此,对于具有法定从轻特别是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 2。。4年第2集(总第37集,案例第259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7一46页。执笔:李样民;审编:杨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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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如果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不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般也要考虑予以从轻处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虽然《 刑法》 条文没有明确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但如果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般也要考虑予以从轻处罚,这样解释是符合立法解释和法律逻辑的。对于立功特别是重大立功予以刑法上的积极评价,并在对行为人裁量刑罚时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事由充分予以考虑,适当从宽处理,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本案被告人刘群揭发宋全成拐卖妇女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宋全成被判处无期徒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构成重大立功表现。在裁量刑罚时,对其所犯诈骗罪,因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对其所犯抢劫罪,由于抢劫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虽然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以不予减轻处罚,但在量刑上还是要体现政策,适当予以从轻考虑。
从制度设置的目的来看,死缓实质上就是从少杀、慎杀的原则出发,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除必须判处死刑且必须立即执行的以外,再给其留一线生机,促其改恶从善,成为新人。因此,适用死缓不以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为条件。只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判处死刑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就可以适用死缓。例如,对于由于婚姻、家庭、民间纠纷以及被害人一方严重过错引发的伤害致死致残案件,适用死刑就应当从严把握,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如果认为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可不予从轻、减轻处罚,仍然应当依法判处其死刑的,在决定是否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这些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因为,自首、立功特别是重大立功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犯罪分子有悔罪之意,愿意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或者以实际行动补偿自己对社会的侵害,其人身危险性也有所减小,通过刑罚改造后复归社会的可能性增大。在对其不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仅会降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社会感召力,而且也不能取得犯罪分子亲属和社会公众的同情。因此,对于具有法定从轻特别是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 2。。4年第2集(总第37集,案例第259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7一46页。执笔:李样民;审编:杨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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