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娜 严选律师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3-05-29
庭立方答:单位,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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