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媛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9-09
问:因为我和丈夫工作很忙,就在家政市场雇佣了小保姆帮我们照顾孩子,但是最近我发现宝宝每天几乎都处于昏睡状态、精神萎靡,身上也出现了淤青,仔细调查才发现小保姆有给宝宝吃安眠药、训斥、扭伤等虐待宝宝的行为,全家都非常气愤,请问我们是不是可以告她虐待罪?
庭立方:根据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关于虐待罪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所谓虐待,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紧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
但是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首先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构成虐待罪,小保姆并非你的家庭成员,因此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以虐待罪起诉并不能获得支持。其次虐待罪还必须考察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这主要要求摧残、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虐待手段凶狠残忍,虐待动机卑鄙,长时间延续虐待,虐待多人,激起公愤等等。
根据以上的分析,保姆的行为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保姆的行为确实令人气愤,你可以先检查一下是否对宝宝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果造成了,就可以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获得刑法上的保护;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她对宝宝的伤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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