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 严选律师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时间:2013-10-23
庭立方:最高法《意见》中规定:根据被告人检举揭发破获的他人犯罪案件,如果已有审判结果,应当依据判决确认的事实认定是否查证属实;如果被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案件尚未进入审判程序,可以依据侦查机关提供的书面查证情况认定是否查证属实。
两高《意见》中亦规定:审查是否构成立功,不仅要审查办案机关的说明材料,还要审查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及与案件定性处罚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
可见,对被告人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事实,若尚未进入审判程序的,如果有侦查机关提供的书面查证情况认定其属实,可成立立功中所要求的查证属实。而侦查机关提供的书面查证情况应该包括立案决定书、侦查终结报告、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文书。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08:58
2024/05/08 17:44
2024/05/08 17:32
2024/05/08 14:31
2024/05/08 12:15
2024/05/08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