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
(2006年08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第三条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
浏览量924
2021-04
(2006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行长周小川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反洗钱监督管理行为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
浏览量1707
2021-04
(2007年0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令第46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07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5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七年六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浏览量824
2021-04
(2007年0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2007]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
浏览量1724
2021-04
(2010年9月1日,证监会令第68号)《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9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效防范证券期货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规范行业反洗钱监管行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浏览量842
2021-04
(2012年09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2号)第一条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第四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
浏览量1018
2021-04
(2013年03月01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90号)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第三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
浏览量1012
2021-04
(2013年9月24日,证监会令第9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从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第三条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703
2021-04
(2014年0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二○一四年一月十日第一条为规范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程序和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
浏览量3268
2021-04
(2014年07月07日,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第三条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浏览量1225
2021-04
(2015年04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2004年12月31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4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是指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补充养老保险经
浏览量1999
2021-04
(2015年04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2011年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
浏览量1878
2021-04
924·浏览
2021-04
1707·浏览
2021-04
824·浏览
2021-04
1724·浏览
2021-04
842·浏览
2021-04
1018·浏览
2021-04
1012·浏览
2021-04
703·浏览
2021-04
3268·浏览
2021-04
1225·浏览
2021-04
1999·浏览
2021-04
1878·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