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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2017年5月31日6时许,被不起诉人杨某某驾驶摩的经过贺州市八步区金旗市场路段时,发现被害人王某在路边拦车,便搭载其往老车站方向行驶,后又搭载王某到到姑婆山景区游玩。期间,杨某某发现王某有时会自言自语说一些其他的话,并一直笑嘻嘻的,与常人有所异常,当日11时许,杨某某在征得王某同意后,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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