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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区公安分局侦查认定:2018年,赵某作为二房东,与宁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1日,而赵某与原房东路某的租赁合同显示其租赁期限为截至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原房东路某找到宁某某要求其交出房屋,宁某某向公安报案,称被二房东赵某诈骗。据此,公安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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