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25
2017年8月25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接待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当事人,就其咨询进行解答并接受委托。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暂未录入动态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此页面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