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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17.1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八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12月20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八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28

2017.1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七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11月28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七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03

2017.1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六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11月3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六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01

2017.1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办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向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交第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2017年11月1日,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向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交第一次羁押性审查申请书。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文书

25

2017.10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五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10月25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五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09

2017.10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四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10月9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四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19

2017.09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三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9月19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三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25

2017.08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接待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当事人,并达成委托

2017年8月25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接待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当事人,就其咨询进行解答并接受委托。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委托

23

2017.08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一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7年8月23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一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15

2017.08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办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2017年8月15日,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就某涉嫌诈骗罪罪一案向承办警官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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