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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述Y某于2020年7月至11月间,在明知A预备实施盗窃铜线的情况下,仍与其事前密谋,采取由Y某收购铜线的方式进行销赃。法院认为Y某和A密谋,多次盗窃私人财物,且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辩护意见1.Y某认罪认罚,盗窃名成立,但在犯罪过程中,Y某相较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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