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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3.06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百色市德保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就C某某涉嫌一案第二次与办案单位沟通退款退赔事宜

2023年6月6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百色市德保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就C某某涉嫌一案第二次与办案单位沟通退款退赔事宜。目前该案还在侦查中,未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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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06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在办公室接待涉嫌单位行贿罪的B某某家属一行

2023年6月4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在办公室接待涉嫌单位行贿罪的B某某家属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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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06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百色市德保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就C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沟通退款退赔。

2023年6月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百色市德保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就C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沟通退款退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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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23.05
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案,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提交补充调查取证材料并和检察官沟通

近日,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案在开展补充调查取证后,向检察院提交补充调查取证获取新证据材料同时提交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明调查取证真实合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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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23.05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就Y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递交不捕法律意见

2023年5月30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就Y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递交不捕法律意见,并与主办检察官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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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3.05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就M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办案单位沟通意见

2023年5月1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就M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办案单位沟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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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3.05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人民检察就M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报捕情况进行了解

2023年5月17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南宁市人民检察就M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报捕情况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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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3.05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吕岳阳实习律师到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向检察官交流T某某涉嫌强奸罪案件的法律意见。

2023年5月16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吕岳阳实习律师到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向检察官交流T某某涉嫌强奸罪案件的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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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3.05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武汉市公安局办理J某某控告案件,公安机关决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2023年5月1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武汉市公安局办理J某某控告案件,公安机关决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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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3.04
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案,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到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沟通

近日,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取证,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接待了尹伟军律师。尹伟军律师就该案存在非法取证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核实了相关公安侦查人员涉嫌非法取证有价值线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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