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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2022.112022年11月12日,刑事律师韦皖子到仙湖派出所沟通H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向主办警官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进展,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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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5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H某某一案,与法官交换法律意见。(计时2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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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5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H某某一案,与法官交换法律意见。(计时2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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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5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百色市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就申诉人Y某某诈骗以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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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2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本所参加广西区刑委第一次全会及参加合规培训。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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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2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本所参加广西区刑委第一次全会及参加合规培训。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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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陈冠超实习律师前往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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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11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前往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值班一天:履职尽责,依法解答来访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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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9日上午,韦皖子律师到南宁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庭,为W社区案件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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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022年11月9日下午,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计思扬到来宾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合同诈骗罪C某,向C某了解案件细节问题,分析案件有利点和不利点,提交哪些有利证据,分析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等,并向陈某带来家属的问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