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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22年3月18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出庭参加T某某诉广西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荣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Y某某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开庭审理活动。该案因被告方另案涉及合伙协议纠纷,申请执行原告涉案数百万元工程款,原告作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合法权益将遭受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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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22年3月10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律师到河池市凤县法院,参加覃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件的一审庭审活动。被告人和龚律师都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宣告申请人无罪。(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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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22年2月23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韦皖子、韦端宁律师开在南宁市江南人民法院参加开庭审理,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苏某辩护。本案是一个在2021年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中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案件。涉案被告3人,庭审中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苏某作罪轻辩护,提出了苏某在本案中没有参与人员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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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22年3月2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出庭参加广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西某某农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审理,提交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同时成功申请法院同意对涉案工程项目进行摇珠选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有力推进案件朝委托人有利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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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22年3月2日上午,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南宁青秀区法院参加了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被告人Z某某的庭审活动。因疫情原因,庭审过程持续三个半小时后休庭,下次开庭时间法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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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021年2月23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律师事务所韦端宁、韦皖子律师前往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参加S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的庭审活动。本案庭审作为示范庭,庭审全程直播,当庭宣判,S某在判决后一个月可以回家。本案案情:2021年3月,S某、S某某、W某某三人谋划组织考生以作弊的方式通过2021年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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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21年1月28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兴宁法院参加广西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广西某某公司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活动。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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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22年1月2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到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受贿罪的被告人F某某的开庭审理本案的庭审活动。本案涉案金额为近1700万元,基于当事人认罪认罚和退回全部涉案款项,公诉机关建议量刑10年6个月到12年6个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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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21年1月7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中级法院参加广西某某公司、F某某、G某某、与广西某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本案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南宁市中院进行再审,检察院抗诉认为本案原审判决F某某在本案中承担担保责任是错误的;同时,广西某某公司G某某认为本案的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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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8日-15日,-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贵州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H某某和参加市中级法院的开庭审理本案的庭审活动。本案涉案金额为1.2亿元,龚律师和被告人都作无罪辩护。1件诈骗案件,2次退回补充侦查,2个检察院审查起诉、2天开庭审理、10次会见当事人、129页的辩护